杭州市招投標過程中11類情形視為串標
欄目:招投標常見問題時間:2020-08-12
杭州市政府日前印發(fā)《杭州市工程建設(shè)項目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》,,明確列出了視同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的六種情形、視同招標人和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的五種情形,。
該辦法指出,,投標人在招標投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:不同投標人編制的投標文件存在兩處以上錯誤一致,;不同投標人使用同一臺電腦或者同一加密工具編制投標文件,;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從同一投標人處領(lǐng)取或者由同一投標人分發(fā);參加投標活動的人員為同一標段其他投標人的在職人員,;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(zhuǎn)出,;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串通情形。
選自.投標書代寫網(wǎng) yipai178.com招標人在招標投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,視為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:發(fā)現(xiàn)不同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,、委托代理人、項目負責人屬于同一單位,,仍同意其繼續(xù)參加投標,;投標截止后,更換,、篡改特定投標人的文件內(nèi)容,;投標截止后,向特定投標人泄露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內(nèi)容或者其他應(yīng)當保密的評審情況,;以脅迫,、勸退、利誘等方式,,使特定投標人以外的其他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使中標人放棄中標;依法應(yīng)當公開招標的建設(shè)工程,,未確定中標人前,,投標人已開展該工程招標范圍內(nèi)工作,。